如果您有一辆老旧的汽车,并想在近期内换辆新车,您可千万要注意了:因为即日起,“河南版”的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新政在周口市全面展开,如果您符合条件并购买的是“河南造”汽车,就可拿到国家和省双重补贴。
根据财政部、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,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,单位或个人报废使用不足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、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,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、轻型载货车,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(不含出租车),以及提前报废的“黄标车”(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),并换购新车的,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~6000元不等的补贴。而根据8月17日我省召开的汽车以旧换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全省将要实施的补贴标准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。只要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,如果再新购“河南造”汽车的,除了享受国家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外,还可以拿到3%的省内补贴,最高标准为1500元。也就是说,凡周口市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报废车辆,最高可补贴7500元。
在这次会议上记者还了解到,我省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于8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过省政府批转下发,省政府决定在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设立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。还有一点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,如果车辆同时符合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和《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》的补贴规定,只能享受一种补贴,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用。